探討The Apprentice現象 (3): 從參賽者看創業家精神
(Image Source: nbc.com)
美國,無疑的是個冒險者的世界,紐約市,不只是對於全世界的人們有著一種特殊魔力,即使對於美國人本身,紐約市,或是紐約人(New Yorker)相對於其他美國城市的人們,似乎也自然地顯露出一種奇特的優越感。
The Apprentice節目中,能在最後進到節目中的參賽者,大部分就是具備創業家精神的寫照。從每季節目未開播前,製作單位就巡迴美國各大城市,從數萬份履歷表 及自製錄影帶中篩選出候選人,參加各地的初次面談,經過層層淘汰,最後能夠入選參加節目者,整體履歷都相當漂亮!有投資銀行家、律師、醫師、企管顧問、政 治幕僚、企業經理人、哈佛MBA,也有創業有成的創業者。即使背景不同,但想想要放掉手邊現有不錯的工作,來參加這個數百萬人觀看的電視面試節目,在觀眾 前暴露你的優缺點,這樣的行為本身,就是極富有"冒險"與"改變現狀"的創業者精神。
在這節目參賽者身上,或許東方人可以學到美國人非常 勇於表達自我,也非常懂得包裝自己成就的個人行銷技巧。在每季開始的個人自述介紹中,每 個人都把自己的 經歷說得天花亂墜,讓你"聽起來"就覺得他很了不起,曾經做過很多多麼了不起的事,有過多麼"特別"的成就與事蹟。說穿了就是任何一件許多東方人可能覺得 微不足道小事,讓這些個中高手說出來,就便成了了不起的大事。相信在美國MBA教育裡受過履歷與面試技巧訓練的人,都知道這些包裝技巧 -- 就是說的都是真的,也都是事實,只是,表達的方式不一樣而已。也難怪美國可以說是行銷帝國,大部份產品都不是美國國內生產的,但就是有辦法用美國品牌行銷 全球。
我認為,這些參賽者之所以會在茶餘飯後被人討論,就是觀眾喜歡討論他們過去背景跟現在表現的一些落差,還有互動及攻防的策略。說真的,在這許多專案中,有些參賽者的表現馬上就露了餡,讓你覺得這傢伙怎麼可能像他自己說得那麼厲害,連這麼簡單的事情也不會。
從他們的專案 (also see the original weekly dossier)中,也會發現,在美國只要你敢勇於創造跟勇於表現,你就可以有機會在美國社會功成名就。譬如,有個專案要兩隊人馬在紐約市想辦法賣從一些發給各隊的基金開始,想辦法去創造一個檸檬水的生意,其中一組一天光賣檸檬水就賣了美金$1200多塊。
另 外一種成功方式,就是透過創造個人知名度及識別度。利用這個全國曝光的機會,只要你有特色、讓美國人記得你,你就有機會賺錢。當然,更不用說是最後贏家 了。最後贏家 不只會得到一句在這節目終只會出現一次的句子,就是從川普口中說出"xxxxx, you're hired!",及一份$250,000美金的工作合約,更重要的是,全美國的觀眾都會認識你。所以勝利者最後都會順便出本書 (i.e.Bill Ranic: You're Hired),再撈一筆。有些參賽者,只要你有特色、只要觀眾喜歡你,也可以出本個人小傳小撈一筆。(i.e. Amy Henry: What It Takes)
三季節目中,我覺得第一季節目最有看頭,參賽者素質最高。不只有Bill, Amy, Nick, 跟Kwame Jackson的競爭,還有非常惹人非議的Omarosa攪局,也最像reality show的真實感。第二季的參賽者感覺就有點假,每個人都知道這節目的玩法,知道怎樣討好觀眾,討好老闆。因此,我不是太喜歡,不過最後由西點軍校畢業、擁有UCLA MBA又自己擁有幾家公司的Kelly Perdew獲勝,我個人倒是還可以接受。第二季中特別值得一提的,是終於出現了一位亞裔面孔,Ivana Ma,雖然他也在中途落馬,但表現非常出色。到了第三季Book Smarts vs. Street Smarts,說真的,我覺得參賽者素質真是大不如前。最後Kendra Todd會贏得勝利更是大大超出我預期之外。
從這三季總結來看,Mr. Trump偏好具備創業家精神的Book Smarts.
Friday, May 27, 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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